欢迎广大供应商伙伴登录我公司供应商关系管理平台(简称CPMS平台,本CPMS平台所有权归属顺丰集团以下简称“顺丰”)进行注册,在申请注册成为本CPMS平台用户前,请您务必仔细阅读本条款并同意本声明,共同维护双方合法权益。
以下规则适用于所有访问本网站的用户或浏览者,同时,顺丰可以在没有任何通知或提示的情况下随时对本网站上的内容进行修改,您应遵循本条款及后续不时更新的条款。
访问本网站的权利由顺丰集团根据下列条款授予。
如果您不同意下列任何条款,请停止使用本网址。对于违反本条款的行为,顺丰有权根据法律法规及本条款的约定追究您侵权、违约等相关责任。
1、信息的使用
您上传、填写在顺丰CPMS平台的任何信息,供顺丰认证供应商所用,您同意顺丰合法使用所有的相关信息资料,且顺丰有权单方向顺丰的关联公司、第三方服务供应商披露相关信息。
2、信息的公开
您上传、填写在顺丰CPMS平台的任何信息,顺丰将尽最大努力确保您填写的相关信息不被其他未经顺丰授权的访问者浏览, 但因您自身的原因或网站被第三方破译等顺丰不可控制的因素导致网站的其他访问者浏览您的信息或错误使用您的相关信息,给您造成的损失,顺丰无须承担任何责任,您可依据法律的规定追究侵权者的相关责任。
1、本网站所载的所有材料或内容受知识产权相关法律的保护,除您上传的证照及归属您所特有的信息或材料外,网站的知识产权归由顺丰拥有,包括但不限于图片、商标、软件、文字材料及承载信息的载体等。未经顺丰或其他方事先书面许可,除为建立您与顺丰合作关系或履行合同目的的使用外,任何人不得将本网站上的任何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使用,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复制、经销、翻印、播放、以超级链路连接或传送、以"镜像法"载入其他服务器上、存储于信息检索系统等。同时,在上述许可范围内使用信息时,禁止对相关信息进行修改,且须保留附着的版权说明或其他所有权的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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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网站所载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作未经顺丰集团或其他方书面许可,以暗示、不反对或其他形式授予您使用本条款第1点及第2点规定的所有知识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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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阳光采购原则
顺丰采购活动中愿与相关企业建立起平等互利、长期合作的良好关系,搭建公平公正的采购业务环境。
1、供应商应在注册成顺丰供应商时主动向顺丰申报其是否为顺丰的关联供应商,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时即视为关联供应商。 说明:此处的顺丰包含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及其直接控股公司、间接控股公司、关联公司(以下简称“顺丰”)
(1)直接或间接地控制顺丰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由前项所述法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顺丰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本条款第(5)、(6)、(7)、(8)、(9)、(10)中所列顺丰的关联自然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法人代表、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顺丰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4)持有顺丰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一致行动人;
(5)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顺丰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本公司有特殊关系,可能或者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6)直接或间接持有顺丰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7)顺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8)本条款第(1)所列法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9)本条款第(6)、(7)条所述人士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满18周岁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10)中国证监会、深交所或本公司根据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认定的其他与顺丰有特殊关系,可能造成顺丰对其利益倾斜的自然人;
(11)因与顺丰或其关联方签署协议或作出安排,在协议或安排生效后,或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具有本条款第(1)至第(10)规定情形之一的;
(12)过去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本条款第(1)至第(10)条规定情形之一的。
2、严禁任何形式的贿赂
不得以任何方式贿赂或变相贿赂顺丰员工,包括但不限于:
(1)供应商不得给予或不得通过第三方给予顺丰员工及亲属(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下同)任何物质及非物质上的直接或间接的不正当利益。不正当利益包括财物及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
(财物是指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但不限于卡券(如:消费卡/券、购物卡、充值卡、交通卡、电话卡、可供使用或消费的充值、储值卡及其它形态的有价礼券或证券等)、贵重物品、支票及财产性权益、借款、回扣、 通过微信/QQ/支付宝等互联网社交媒体或支付工具发放的红包(含群内随机红包)、以及假借促销费、宣传费、赞助费、科研费、劳务费、咨询费、佣金等名义或者以报销各种费用等方式给付的现金或现金等价物等。)
(财物以外的其他利益,包括但不限于旅游、宴请、联谊活动、食宿、购物、免费消费、到营业性娱乐场所消费、住宅装修、给予解决住房机会、迁移户口、调动工作、提拔职务、安排出国留学、以及给予荣誉、名誉、称号、资格、地位、特权、提供商业秘密、内幕交易信息等。)
(2)供应商不得使用与供应商有关联关系或同一控制或管理关系的两家公司参与顺丰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与顺丰其它供应商(即供应商同行)对顺丰某一采购项目串通报价,不得在开标前与顺丰人员进行串通以获取供应商及价格信息。
(3)供应商不得聘用顺丰在职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建立正式劳动关系、劳务派遣、外包服务、兼职、咨询顾问等其他形式,下同),不得允许顺丰在职员工在供应商投资,供应商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须清理利益冲突员工的投资或解除利益冲突员工劳动关系, 若顺丰发现并告知或警告后供应商仍不配合处理利益冲突关系的,顺丰有权减少、终止合作或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4)供应商不得聘用顺丰的中高层管理者或业务相关人员的亲属从事顺丰业务相关的业务岗位,也不得允许其在供应商投资,供应商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形的,须清理相关投资或岗位调整或解除主要亲属劳动关系, 若顺丰发现告知或警告后供应商仍不配合处理利益冲突关系的,顺丰有权减少、终止合作或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5)供应商不得聘用顺丰辞退的或从顺丰主动离职的不到1年的中高层管理者或业务相关人员从事顺丰业务相关的业务岗位,供应商一经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须将该员工调离相关业务岗位或解除劳动关系。 若顺丰发现并告知或警告后供应商仍不配合处理利益冲突关系的,顺丰有权减少、终止合作或将供应商列入黑名单。
3、杜绝商业欺诈、作假
(1)提供虚假资质文件、业绩证明、假发票等材料。
(2)虚假报价、串标围标。
(3)中标后拒不签署或履行合同。
(4)供应掺假、掺杂原料,或使用劣质材料。
(5)提供的产品、服务、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或引发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6)其他违反《诚信廉洁协议》严重影响顺丰利益和形象的行为。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需对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详细内容见附件一《保密责任》。
1、权利
(1)可以在本CPMS平台及顺丰官网上查询顺丰相关的采购项目或供应商招募信息。
(2)享有提交相关竞价信息等服务的权利。
(3)在使用本CPMS平台时出现登录、发布、搜索等问题时,有获得相关帮助的权利。
(4)有权对本CPMS平台提出改进建议和服务需求。
(5)有权对本公司相关业务以及内部人员进行投诉、举报等。
2、义务
在从事与本CPMS平台相关的所有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注册、访问浏览、利用、转载、宣传介绍)时,您承诺恪守下述要求:
(1)不得故意或者过失的损害或者弱化本CPMS平台各种合法权利与利益。
(2)不得利用本CPMS平台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的从事违反中国法律、国际公约以及社会公德的行为。
(3)不得将本CPMS平台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用作非法用途以及非正当用途。
(4)不得干扰和扰乱本网站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
(5)遵守与本CPMS平台以及与之相关的网络服务的协议、规定、程序和惯例。遵守双方相关合同及约定。
(6)应保证其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并为之负责。
(7)在本CPMS平台上注册的账号和密码不得借给其它个人或单位使用。如发生遗失或泄露,应自行承担相关法律后果。
(8)不得利用帐号对本CPMS平台非法登录,禁止破坏本CPMS平台数据或从事其他违法活动。
(9)遵循本服务条款的使用要求。
七、本CPMS平台的权利与义务
1、权利
(1)当用户违反本须知内容、采购政策或本CPMS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时,本CPMS平台有权利取消其信息的发布。
(2)当用户违反协议规定时,本CPMS平台有权利取消其信息的发布。
(3)当采购平台出现安全方面的紧急状况时或应政府的要求,本CPMS平台有权暂停服务。
(4)有权对本CPMS平台功能、服务进行相应的变更。
(5)在未提请通知用户的情况下,可以暂停本CPMS平台以进行相关维护和完善。
2、义务
(1)本CPMS平台应及时地将用户在合同要求的信息发布到本CPMS平台中。
(2)本CPMS平台应向用户提供合同中要求的竞价服务。
(3)本CPMS平台应保证信息的准确性。
(4)本CPMS平台应保证信息的安全性。
(5)对于用户的相关信息予以保密。
如因使用本CPMS平台而发生的任何法律争议,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则提交深圳顺丰泰森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附件一 保密责任
供应商接洽或参与顺丰采购业务中,所涉及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信息:
1. 有关合作或交易活动本身相关的一切活动及相关信息(含任何接触、磋商、讨论、开会、谈判、调查、签署文件等相关活动相关的各种信息),包括历史的、现在的和即将发生的;
2. 经营信息,其范围主要包括股东、投资人及关联方信息、公司决议、公司组织架构、股权架构、重大投资交易、成本与收益分析、行业竞争优劣势分析、客户与供应商资料、营销计划、商业模式、市场拓展筹备计划、合同内容、投标中的标底与标书内容、采购资料、定价策略、进货渠道、产品策略、财务报表及财会档案、工资福利分配方案、人力资源信息、法律纠纷等等;
3. 技术信息,其范围包括技术方案、信息系统设计方案、操作流程、制造方法、技术指标、技术文档、计算机软件、数据库、图纸、样品、样机、模具、操作手册、涉及保密信息的业务函电等等;
4. 顺丰需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与他人约定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其他合作方向顺丰提供或披露的商业资料或技术资料等;
5. 专项保密信息:【双方所有合作】项目中涉及的一切信息;
6. 顺丰以书面方式在披露时标注“保密” 或保密意思表示的信息;
7. 任何顺丰未予公开的其他商业信息。
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表现形式:信息、数据、资料、档案、报表、意见、预测、计划、研究、分析、报告、汇编、笔记、备忘录等内容,录音、录像等视听材料、存储设备等包含的内容和信息、图像、图片或其他实物展示所体现的内容和信息等。保密信息还包括供应商及其相关人士通过观察、演绎、推理顺丰有关信息、资料等方式获得的关于项目的信息。
对于顺丰的保密信息,供应商在此承诺:
1. 严守秘密,并制定保密制度和采取所有必要的保密措施以保护该保密信息,保密程度至少不得低于供应商为保护其自有保密信息的程度;未经顺丰事先书面同意,供应商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保密信息;供应商不得为第三方利益使用保密信息;不得非为实现双方合作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对保密信息采取任何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向分解等行为。
2. 不泄露任何保密信息给任何第三方,泄露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以口头、书面、电子邮件、微博、微信、论坛以及其他手段公开或披露保密信息。禁止直接或间接向顺丰外的第三方主体泄露本文件约定的保密信息,上述泄露包括非授权情况下的发送、提供、复制、使用、交流等。;尤其不得在未经顺丰书面授权的情况下,私自接受任何媒体、第三方关于顺丰的采访、宣传或者利用有关顺丰的元素、影响力进行宣传、推广等;或者就对双方间的关于项目的任何讨论或协商的实质内容、操作计划、相关安排或协议的条款做任何公开宣布等。
3. 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或项目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保密信息,且不得复制该保密信息(按规定进行存档的除外),包括但不限于:供应商不得为第三方利益使用保密信息;不得非为实现双方合作目的使用保密信息;不得对保密信息采取任何反向工程、反向编译或反向分解等行为。供应商应限制接触和使用保密信息的人员,并与能够接触该保密信息的员工(包括但不限于其正式员工、临时员工、实习生、其关联企业和分支机构的全部员工)、代理商、供应商等一一签署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保密协议/条款的实质内容应与本文件相似,保密协议约定的保密范围与保密责任不能低于本文件。根据本文件可能或者已经知晓保密信息的一方及其关联方的股东、董事、监事、经理、雇员、顾问及代理人,未经授权泄露本文件约定的保密信息的,均视为供应商对本文件的违约。
4. 供应商不得以非商业秘密为由泄露、越权使用本文件保密范围之内的信息。即无论本项目中的部分技术信息、经营信息是否已经公开,是否属于商业秘密,供应商在非顺丰授权的情况下均不得泄露、越权使用本保密协议保密范围内的任何信息。
5. 一旦发现保密信息泄露或即将泄露时,应于第一时间通知顺丰,并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保密信息泄露或扩散。
6. 顺丰提供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为顺丰财产,任何时候,只要收到顺丰的书面要求,供应商应立即归还。双方合作项目终止或合作结束,或本文件基于任何原因终止,供应商应依照顺丰的书面通知在3个工作日内对保密信息进行销毁处理或按照顺丰书面指令处理。返还、销毁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任何形式存在的保密信息及其载体,有关保密信息的计算机数据,实物载体的原件、所有副本,根据保密信息生产出的产品、半成品、元器件等。供应商应向顺丰提供书面的返还清单和/或销毁证明,甲乙双方应签字确认。
7. 鉴于顺丰或顺丰的关联方为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的上市公司,在本文件期限内,供应商在获悉顺丰保密信息时,需同时遵守一切适用的关于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内幕信息登记的法律法规。
供应商的保密义务自供应商获知本文件第一条所述的保密信息时开始,至该保密信息被合法公开时止。
如供应商违反本文件规定的保密义务要求,顺丰有权追究供应商相应的法律责任。